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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7]1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十一五”期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鲁教法字[2006]5号),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3188937。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适应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和建设“和谐淄博、和谐教育”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教政法〔2006〕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鲁教法字[2006]5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市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建设平安和谐淄博,按照依法治市战略和科教兴市战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实施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市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建设“和谐淄博、和谐教育”的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淄博市2006至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充分发挥全市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课堂教学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师的权利,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
  二、宣传内容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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