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纳税辅导,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对企业实施纳税辅导,是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提高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的一种有效措施。今年,各单位要将所得税管理的中心和着力点前移,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将本单位纳税大户及微利、微亏的企业作为纳税辅导对象,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企业实施辅导,通过辅导帮助企业解决一些政策业务问题,促使企业依法依规申报。各单位的辅导面应达到查帐征收企业的10%-15%,达不到5户的按5开展辅导,辅导和调整的情况应在6月10前上报市局。
(四)落实查帐报告披露制度,拓宽汇缴内涵。各单位要按照《转发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的查帐报告的通知》(汕国税函〔2007〕114号)文件要求,扎实抓好今年查帐报告的披露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汇缴工作质量,深化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企业报送的查帐报告要严格审核,对附送资料不齐全或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退回企业并责令限期补齐、修正,对查帐报告披露的涉税事项,要逐一进行核实,须做调整的应及时敦促企业作税务调整,对应调整而未调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审核把关,提高汇缴数据质量。严把审核关是汇算清缴工作的关键。对此,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抓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结合查帐报告披露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辅导材料》(另行下发)中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表、查帐报告、报备案资料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实施相应纳税调整,在此基础上再导出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确保企业电子申报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防止错误数据进入综合征管软件。
(六)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畅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接口工作,总局编印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业务工作流程》和《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电脑操作流程》(见附件)。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步骤进行电子申报,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各部门、各岗位间的协调,碰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国际税务管理科)反馈。
三、软件的安装与升级
汇算清缴软件(包括企业申报系统和税务机关汇算清缴系统)须作升级,升级补丁由各企业和各区、县局在北京通审公司网站www.taxcn.net下载。需购电子申报软件的企业可向广东源瑞公司(电话:020-37632498-1111;传真:020-37631146;开户行:广州建行中山二路办;帐号:44001400504050053225)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