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濮政〔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建委制定的《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意见
(市建委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日)
近年来,我市先后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工作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六城二奖”的创建,不仅有力地加强了城市硬件和软件建设,而且有效地营造了优异的经济发展环境,扩大了对外开放,为实施“以工兴市”战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是,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规划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城市建设缺乏特色,城市功能不够完善,重建设、轻管理,重地上、轻地下,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脏、乱、差现象容易反弹,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规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精细化管理,改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遵循城市建设发展客观规律,重视城市设计,突出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现文化特色。
2.坚持建管并重。树立建设和管理并重的思想,创新管理体制,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信息平台,坚持文明执法。
3.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公开办事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总体要求
把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城市(村镇、社区)、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活动以及各县(区)、重点镇开展的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使全市城市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全市各县(区)、重点镇逐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方便快捷、干净卫生整洁、环境质量优良、人与自然更加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