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的原股份转让账户可以与其主板账户合并,合并后只能保留主板账户,注销股份转让账户。
2)投资者补办原股份转让账户,可选择补办原号或换新号。换新号的,境内投资者换A股账户,境外投资者换B股账户。
3)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原股份转让账户资料变更业务时,账户名称和注册号中一项变更的,可通过实时开户系统办理;二项都发生变更的,开户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将材料寄至结算公司办理。
三、退市公司确权
1、投资者在办理深圳主板市场退市公司的确权业务时,可继续使用其原有证券账户。
2、投资者在办理上海主板市场退市公司的确权业务时,需使用相应的深圳证券账户。其中退市A股确权可使用的有效账户包括深圳A股账户和境内投资者开立的原股份转让账户;退市B股确权可使用的有效账户包括深圳B股账户和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开立的原股份转让账户。
四、其他
账户通用后,投资者如买卖代办转让系统股份或报价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三板”)股份,仍需与具有相应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并通过其专用交易单元进行。
附件2
关于《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接口规范(Ver2.25)》的说明
为适应股份转让账户与深市主板证券账户合并的需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特对原《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数据接口规范(Ver2.2)》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数据接口规范(Ver2.25)》。本次数据接口修订说明如下:
一、接口修订内容
本次接口规范修订删除了《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数据接口规范》中的“开户数据接口规范”,证券账户业务统一使用主板开户数据接口规范。主板开户数据接口规范参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3)》。
股份转让账户与深市主板证券账户合并后,现有的主板账户和股份转让帐户都可用于买卖主板和三板证券。对新增投资者,只允许开立“0”字头的主板账户,不能再开“4”字头的股份转让帐户;“4”字头的股份转让帐户仍旧可用,如果要合并账户,则只能合并到“0”字头的主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