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07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川价电发[2007]16号 2007年4月20日)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2007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7﹞822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省局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高度重视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对百姓关注的“菜篮子”价格的监测。对节日期间市场“菜篮子”价格的重大变化,要及时主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是切实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要针对商场、超市在节日期间推出的购物返券等促销优惠活动,适时进行告诫、提醒;要结合“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积极规范商场、超市的明码标价;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重点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重大价格欺诈和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保证价格诉求渠道畅通无阻。各级物价部门都要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小分队,及时处理重大特殊事件。 四是报告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情况。各地5月5日前将贯彻《通知》情况(包括地方党政领导参加节日价格检查等材料)以传真形式报省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电话:028-8652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