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濮政〔2007〕13号)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我市被省政府评为2006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市。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濮政〔2004〕54号)规定,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范县等16个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先进集体和李星等35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其中,对4个先进县(区)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奖励3000元,对7个市直先进单位、3个先进企业和2个先进集体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奖励2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平安濮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濮阳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
濮阳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11个)
范 县 华龙区
南乐县 高新区
市国资委 市油区办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市市政园林局
市旅游局
二、先进企业(3个)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甲醇厂
濮阳供电公司
三、先进集体(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