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7]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初步形成了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节约型社会建设进程,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张店区人民政府等58个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集体和杨伟华等80名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路子,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8个)

  张店区人民政府
  淄川区人民政府
  临淄区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政府
  淄川区经贸局
  博山区节约能源办公室
  周村区经贸局
  临淄区经贸局
  市环保局临淄分局
  桓台县马桥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经贸局
  沂源县经贸局
  高新区经发局
  齐鲁化学工业区国税局
  市政府办公厅
  市经贸委
  市建委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淄博供电公司
  市政府节能办
  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市自来水公司
  市电教馆
  市能源监测中心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橡胶厂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辛店电厂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白杨河电厂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