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和“两会”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7]7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第一季度和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施工安全生产的监控,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第一季度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决定于3月12日至19日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四)《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五)《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各地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一是针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检查力度情况;二是开展“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整治情况;三是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对查出事故隐患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辖区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检查和处理情况。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施工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公示,落实监控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