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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一般应从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县(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先进人物中推荐。
  要严格劳模评审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劳模评选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劳模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现象。各县(区)、市直相关评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按条件、按程序办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要严肃处理,切实通过评选活动,广泛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劳模精神在全市得以弘扬、光大。
  六、评审机构
  为切实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成立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有关各项工作。
  主 任:王海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成定伟(市总工会主席)
      钞宪章(市政府秘书长)
      冯建平(市人事局局长)
      毛海林(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楚振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太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
      冯家峰(市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梅云(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卢志勇(市财政局局长)
      徐德良(市审计局局长)
      田自岭(市人事局副局长)
      郑广玺(市农业局副局长)
      阎化建(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史选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解朝聘(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始勋(市计生委副主任)
      王荣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自忍(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 杰(中原石油勘探局工会副主席)
  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市农业局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梅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事局副局长田自岭、农业局副局长郑广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2007年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非农口)
  2.2007年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农口)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2007年濮阳市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非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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