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一般应从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县(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先进人物中推荐。
要严格劳模评审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劳模评选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劳模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现象。各县(区)、市直相关评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按条件、按程序办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要严肃处理,切实通过评选活动,广泛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劳模精神在全市得以弘扬、光大。
六、评审机构
为切实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成立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有关各项工作。
主 任:王海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成定伟(市总工会主席)
钞宪章(市政府秘书长)
冯建平(市人事局局长)
毛海林(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楚振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太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
冯家峰(市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梅云(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卢志勇(市财政局局长)
徐德良(市审计局局长)
田自岭(市人事局副局长)
郑广玺(市农业局副局长)
阎化建(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史选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解朝聘(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始勋(市计生委副主任)
王荣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自忍(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 杰(中原石油勘探局工会副主席)
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市农业局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梅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事局副局长田自岭、农业局副局长郑广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2007年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非农口)
2.2007年濮阳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农口)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2007年濮阳市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非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