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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交通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交通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濮政〔2007〕17号)


  2006年,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眼大局,立足实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大力发展交通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多次受到省通报表扬。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交通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交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范县政府等25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濮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县区(3个)
  范 县 高新区 濮阳县
  二、干线公路建设先进县区(1个)
  南乐县
  三、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县区(2个)
  清丰县 华龙区
  四、运输场站建设先进县区(1个)
  台前县
  五、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先进乡镇(4个)
  南乐县近德固乡 清丰县大流乡 清丰县阳邵乡
  高新区胡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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