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濮政〔200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安排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要求,市政府对2007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解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七年四月一日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7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市长梁铁虎
责任范围:对市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市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指导市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1)负责市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进行责任分解,年内听取两次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县(区)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2)落实国务院廉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治理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以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开展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治庸计划”任务,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抓好政府系统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落实。
(3)加强对全市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年内听取两次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汇报,主持研究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常务副市长王海鹰
责任范围:对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统计局、市价格办、国家统计局濮阳调查队、市政府法制办、市高新区、市油区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城市信用社、市农信办等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协助市长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年内听取其落实情况的汇报不少于两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