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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气象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结合贵州省“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和贵州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的公共安全专题等内容,宣传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以及加强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对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重要作用(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加强应急知识的科教普及,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省政府网站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2发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编辑制作适合普通公众阅读的应急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免费发放到公众手中(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科技厅、省科协等部门组织实施)。
  3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结合宣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由各级政府应急办会同建设、卫生、安全监管、交通、消防、民政、农业、教育、旅游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结合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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