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抓好应急管理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善后、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后,要积极做好贯彻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建设
  (四)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初步完成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视频会议和指挥协调等功能。省政府应急办要在组织完成省政府应急平台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做好信息资源整合和应急平台上下左右互联互通的协调衔接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设适用的应急平台,今年主要是做好建设方案的前期调研等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五)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认真做好社区、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监测以及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要注重向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通过应急预案编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进基层,确保基层单位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处置有措施。各级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为应对高技术、信息化条件下的突发事件提供保障。加快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调度各方应急力量,参与社会应急救援。
  (七)强化应急资源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省、地、县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加强地方物资储备库建设,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物资、通信、运输和恢复重建保障。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以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八)加强科技进步与创新。要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步伐,大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努力在预防、监测、控制、应急救援等环节取得一批重要成果,不断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学科交叉和融合,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公共安全管理和科技专业人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