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围绕防雹增雨、水库蓄水、林区生态保护、农业抗旱、城市环境改善等建设不同类型的作业示范基地,以市“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为重点,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重点完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综合指挥中心及作业指挥系统;建设以标准化固定炮站为主、流动火箭为辅的地面催化作业火力网,使地面催化作业火力网控制能力达到全市总面积的60%以上;围绕粮食生产进行人工增雨作业,建立我市中东部商品粮安全生产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实施生态环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立水库蓄水增雨服务体系和林州市及安阳县西部林区人工增雨服务基地。坚持增雨、防雹并举,建立科学规范的跨区域协同作业指挥和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应对严重空气污染、城市高温、森林火灾、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
(七)强化农业与生态气象服务工作。建立以空间遥感系统、地基探测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为技术支撑的现代化农业与生态气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农业生产。建立完善火点监测卫星遥感信息警报发布平台,通过“12121”系统、手机短信、电视、网络等做好对公众服务火险等级预报。支持“安阳兴农网”和农村气象预报警报网建设,加快农村气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气象保障。
(八)加强雷电监测和防御系统建设。在我市布设1-2个闪电定位系统,实现对雷电发展变化的监测。把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列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全市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防雷检测、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
(九)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监测系统。建立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建立大气化学监测网,开展空气质量和健康气象预测预报,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十)专业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在市、县区域内建立铁路、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气象要素自动监测系统和灾害预警系统,为工程建设、运输、旅行安全、应急救援等提供气象保障与实时服务;建立完善电力、卫生医疗等专业气象服务系统。
(十一)气候资源利用保障系统。积极开展气候及气候变化对我市经济社会和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做好气候资源的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依法组织对我市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等进行气候论证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四、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