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学习宣传上级部门树立的先进典型,把握标准,加强调研,积极主动地挖掘、培育、宣传、推广省内建设系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新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来鼓舞和引导全系统,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全面提高我省建设系统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
(一)解决好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颁布实施《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提高物业管理在旧城区的覆盖面,加强对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等问题的调研,化解物业管理矛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增长5%。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进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继续总结完善拆迁法规政策,处理好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推动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再接再厉、善始善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巩固清欠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建设系统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二)切实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系统和社会的稳定。按照中央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按照《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经验,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在去年7个试点市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省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建设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用地规划管理,加大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及时拆除学校周边的各种违章建筑和易倒塌的危险建筑。指导和监督中小学燃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安全运营。继续开展建设系统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层层建立平安建设责任制,坚决维护稳定一票否决制度,确保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