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的通知
(津安监管危字[2007]27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7〕1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88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制药企业。
二、调查方法与步骤
(一)由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制药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并汇总上报调查情况。
(二)制药企业将填好的《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
(登记表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表格下载栏中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三)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应于2007年5月16日前将制药企业登记表、文字汇总材料以及电子版文档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