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嘉奖令
(安政〔2007〕10号)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全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为重点,以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为措施,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与我市签定的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4665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91.79%,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97.8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1.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7576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225.25%,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279.24%,其中安置“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25176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251.76%,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286.09%,并妥善安排零就业家庭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完成7760万元,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29.3%,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72.5%,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园区,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创造了良好环境;养老保险基金征缴7.27亿元,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16.36%,与去年同期相比基金增收近1亿元,确保了全市11万余名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并顺利实施了新的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2006年共向省争取再就业和社会保险资金3.28亿元。劳动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予以嘉奖。
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进取、争先创优、不畏困难的敬业奉献精神,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在全市进一步营造服务大局、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也希望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安阳和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