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建科字[2007]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公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住宅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广东省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厅科教处联系。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7年广东省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计划
为贯彻《
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和《广东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省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促进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图集),构建有效监管体系,加强科研技术开发,推进可再生能源、新墙材和散装水泥的应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抓好“四节一环保”工作。
(一)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二)城市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三)在城市20%的新建建筑中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技术。
(四)在城市65%的新建建筑中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五)推行建筑能耗公示制度,建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
(六)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力争达到3700万吨(同比净增长500万吨);预拌混凝土生产量力争实现7200万m3(同比净增长1200万m3)。
(七)设市城市编制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加快城市节能灯具改造。
(八)设市城市编制供水及节约用水发展规划,供水企业“产销差率”达到16.31%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