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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政〔200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07年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市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打好煤矿攻坚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治本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2007年奋斗目标
  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82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死亡人数控制在42人以内。亿元GDP死亡率低于0.54;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低于2.5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2.69。
  三、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政〔2006〕6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力量,配备配足专业人员。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经费开支,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在人员配备、业务经费和执法装备上要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全面完成《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承诺书》中承诺的目标任务。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组织,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条件的可设立执法中队。
  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事故应急救援、安全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和安全奖励经费。
  (二)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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