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治超办许昌市集中开展两证两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治超办制定的《许昌市集中开展两证两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四日
许昌市集中开展两证两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严把车辆入户、办证关,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企业,依法取缔各类违规经营货运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彻底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省治超办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两证两厂(场)”专项治理行动(“两证”:即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两厂(场)”:即车辆改装厂和货运场;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以规范治理“两证两厂(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把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严把车辆入户、发证关,杜绝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通过治理,使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从源头上得到遏制,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成立“两证两厂(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工作步骤
“两证两厂(场)”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从2007年1月5日开始,至2007年6月15日结束,为期半年,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专项治理相关单位要对专项治理治理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发表电视讲话、开办集中治理活动专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条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印发传单、深入各企业做宣传解释等各种有效的手段,搞好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