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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十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六、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意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三)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社会宣传力度。积极扩大行政复议案件的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有较大增加。
  (二十四)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研讨,提高办案质量。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十五)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方式。尝试在案件办理中引入听证、质证等做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探索。注重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二十六)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应积极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诉讼判决,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
  (二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工作效能。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七、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二十八)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重点抓好信访案件的受理、处理、复查、复核等环节,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十九)探索建立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方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将信访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十)完善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通过调解、和解等手段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落实部门: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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