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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建立行政决策前的合法性论证制度。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包括决策的主体、内容、程序等,以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六)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机构的作用。重大决策包括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实行听取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
  (七)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八)建立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之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并畅通公开渠道。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九)增强制度建设意识。以国家、省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及时制定、修改政府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十)明确工作重点。今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的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体现地方特色,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
  (十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范围,提高文件质量。
  (十二)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对部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与改革开放原则和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十三)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细化操作程序,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抗御风险的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方便城乡居民求助,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整合集约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等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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