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政策引导,营造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有关政策,加大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截留梗阻等问题,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潜规则”。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确保政策的全面落实。凡是上级已有政策规定的,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用足用活用好;凡是外地已经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都要学习借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3.完善融资体系,缓解瓶颈制约。广泛开展好银企授信活动,积极推进银行与企业的合作,做大授信盘子,鼓励银行为有市场、有产品、有生产能力、缺资金的“三有一缺”企业和广大中小型、初创型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和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每年增长20%以上,到2010年达到45亿元;担保公司年末担保余额每年增长20%,到2010年达到200亿元,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级担保公司评定活动,提高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认可度,合理放大担保倍数。创建全市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加强对担保公司的行业管理,建立并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拓宽金融服务内容,积极为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办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提供本外币信用证、保函、外汇结售汇业务等。积极拓展融资租赁等新的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降低创业成本。
4.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 2006年各市(县)、区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并投入运行,乡镇街道建立服务中心的面达到60%。到2010年,市及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形成以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支撑,覆盖全市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发布在内的完整的评价体系。2006年基本完成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框架的构建,并开展100家规模企业的信用评级。到2010年,力争1000家规模企业进入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惩戒,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全市中小企业项目库,包括“请进来、走出去”项目库、“三有一缺”企业项目库、上市企业及后备企业项目库、对上争取项目库等,及时掌握发展动态,及时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