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6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综合评议情况的通知
(沪教委公[2007]7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公〔2006〕11号)的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06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评议工作。此次评议的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互动渠道、信息整合等方面的情况。评议采用自查、抽查、网上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了30名专家进行抽查,并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开设公众评议专栏,参与评议的公众达2455人次。通过综合评议,徐汇区教育局、嘉定区教育局、闵行区教育局、长宁区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奉贤区教育局、卢湾区教育局、普陀区教育局被评为2006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优秀单位。
本次综合评议结果充分体现出2006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上取得了以下三方面突出成效。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在2005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2006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细化教育业务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重要政府信息的解读服务;畅通渠道,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工作;积极做好日常咨询工作,及时提供市民所关心的教育热点信息;重点做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及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中考政策及相关信息、各类教育单位名录的公开工作。与此同时,许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网站上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评议”、“网上公示”、“教育大家谈”,注重单向发布和收集反馈相结合、单向发布和双向互动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积极推进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办事公开工作。一是统一“网上办事”专栏设置、统一栏目名称、统一目录编制、统一信息发布事项及要求。二是重点推进招生入学事项公开,重点推进教育收费公开,重点推进“评优推优”工作公开,重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三是规范事项名称、申办主体、申办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机构、申办时间、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查询方法、监督投诉等办事公开内容要素。四是努力做到重点办事项目全程公开、常规性办事项目全年公开、临时性办事项目随时公开、阶段性办事项目按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