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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无锡市“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5.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引导和鼓励自主创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中,尽可能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消化、就地转移,促进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6.重视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能力。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完善对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建立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制度,确定一批毕业生见习基地,引导和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见习活动,提高就业能力,对于见习基地和参加见习的学生,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7.积极推进创建城镇充分就业社区,关注弱势群体就业。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依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实施就业援助和承诺服务,推动就业援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用促进就业的积极办法提高保障水平。拉开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距离,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体系,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二)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1.加强体系和重点载体建设,促进劳动力资源开发。形成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和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推动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组建培训集团,扩大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改善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实训设施设备。分期建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2.加大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建立技能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凭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待遇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政府津贴、奖励力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搭建技能型人才成长平台。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促进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建立培训与就业互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培训促进就业、就业引导培训”的原则,完善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核心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大力开展定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有重点地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完善资金补贴与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办法,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就业培训新格局。

  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通过技工学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做大做强技师学院,进一步提升技工教育的层次、规模和装备水平。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依法管理,探索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等级制度,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倡导岗位练兵和岗位成才,促进终身教育和培训体系的构建。

  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合格率、技能鉴定率和就业率。

  4.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加快推进职业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逐步扩大实行就业准入的行业范围,严格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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