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控责任。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基本建成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更新和分级管理制度。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等行业与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采用挂牌督办或联合整治等措施,每年跟踪一批,依法治理一批。
4.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以市安监局现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为基础,加强应用系统的开发,建立定性定量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对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事故档案等专用数据库,建成覆盖各市(县)、区以及乡镇(街道)安监部门的业务内网系统。同时,在市信息办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实现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和信息共享。
5.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及其它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与安全培训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严格培训要求,实行考核与培训分离,规范考试组织,确保培训质量。
6.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倡导以人为本和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提高全市安全素质。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
7.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无锡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快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建筑、燃气、特种设备、消防、民航、旅游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专业消防部门为主体,整合相关救援资源,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有效提高城市设防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8.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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