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电子政务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方面的作用。积极配合国家、省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围绕财政、金融、税收、工商、建筑、审计、质监、海关、知识产权、检验检疫、国资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业务,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电子系统,改善市场信用环境。
(五)发挥电子政务在增强经济调节能力方面的作用。满足各级领导经济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发展改革、统计、财政、金融、投资、税收、经贸、科技、规划、建设、房地产、交通、物流、国际贸易规则等经济运行信息系统,推动相关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全面跟踪、监管,提高国民经济预测、预警水平,增强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发挥电子政务在提高行政效能监察能力方面的作用。利用电子信息手段,畅通党政机关民意沟通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议、投诉,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信访处理等政府主要行政办公业务,全面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建立人大、政协和公众监督系统。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政府重要工作等落实情况的实时监督。建设人大代表信息平台,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人大机关及政府部门的联系,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建设面向政协委员的民意民智征询系统,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提供支持。
五、加强重点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一)建设城市数字资源中心。按照基础层、平台层、专业层和节点层四个层次,整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城市数字资源中心。基础层信息资源是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基础的政务信息,优先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平台层信息资源是指跨部门的综合性政务信息,抓紧建设资质资格信息管理、创新资源、人力资源、文化旅游资源、社会诚信、城市管理、文件档案等平台数据库。专业层信息资源是指各部门业务工作政务信息,各部门要根据业务工作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建立完善各自的专业数据库。节点层信息资源是指各县市区范围内的综合政务信息,各地要加快建立县市区级节点数据库。要明确界定各层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整理、更新、维护和归档权责,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