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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许政[2007]5号)


禹州市、长葛市、魏都区人民政府,东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工作,促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许昌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文件精神,保障城市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新格局,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序发展,特制定魏都区、禹州市、长葛市、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如下:

  一、设置原则

  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一般为3-10万人,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由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转型、改造设立,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可由政府新建,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魏都区设置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东大西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区域:东大、西大街道办事处辖区

  2.南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区域:南关街道办事处辖区

  3.北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区域:北大街道办事处辖区

  4.西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区域:西关街道办事处辖区

  5.五一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区域:五一路街道办事处辖区

  6.丁庄高桥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区域:丁庄、高桥营街道办事处辖区

  7.七里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区域:七里店街道办事处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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