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力争高校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全面达标
本市各高校须在3年内达到《配置要求》,全面实现达标。各高校要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制定建设方案。要通过招投标选择专业单位参与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发挥专业单位的参谋作用。建设规划应超前思考,总体设计,一步到位。要确保使用经费,分步实施,3年完成。对现有校园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全市每年确定1项重点项目建设:
2007年5月至9月,以学生宿舍为重点,建设四道立体防范系统:(1)建设完善的学生宿舍区周界报警系统;(2)在每栋学生宿舍楼的大门设置门禁系统;(3)在每个学生宿舍出入口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4)在学生宿舍中推广租用保险箱。
2008年1月至9月,根据《配置要求》完成所有强制项目的建设。
2009年1月至9月,根据《配置要求》完成推荐项目的建设。
四、加大投入,确保专项建设资金按计划到位
从现在起,高校新建的校区和建筑,应根据《配置要求》,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同步完成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配置。
对高校现有的校区和建筑,高校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建设所需的经费须列入学校专项经费预算,严格用于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升级更新。要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技术防范设施常态管理所需的经费, 须列入学校年度经常经费预算;要确保日常维护资金用于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确保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正常运转和设备的完好率。同时,要加强技术防范设备使用人员的专业培训,使技防、物防和人防有机结合,努力做到三者之间的无缝衔接,发挥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最大效用。
市教委将安排专项经费推动此项工作。根据国家财政经费的使用要求,给市属高校以适当的投入和奖励,对部属高校适当的奖励,对民办高校争取在上海市民办高校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中给予适当奖励。2007年10月份,各高校要进行学校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自我评估。市教委根据高校提出申请评估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实施奖励。
附件:1.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6部分:学校、幼儿园》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06〕39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