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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许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许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许政[2007]15号)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下,全市知识产权系统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006年全市年专利申请814件,实现了我市年专利申请量历史性的突破,涌现出一批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决定对长葛市人民政府等12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发展知识产权经济中发挥表率作用,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努力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创新型许昌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6年许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2006年度许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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