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人参与从我做起。告别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市民,重在人人参与。无论是机关干部,还是普通市民;无论年龄大小、来自何方,只要生活在宜昌,就要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呵护我们共同创造的美好家园,共塑宜昌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举办“告别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现场散发“十佳”文明市民致全体市民群众的倡议书和加强市容、交通管理的有关宣传资料,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对市民不文明行为劝导、参与卫生整治和交通协勤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及市民道德寻访团对不文明现象开展现场抓拍、采访和媒体警示活动等形式,努力营造“告别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宣传氛围。(牵头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
(二)开展“告别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市民”大讨论活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身作则,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断革除自身不文明行为,做文明行为的督导者,积极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见到不文明行为要敢于站出来劝阻、纠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朋友、家人以及广大市民告别不良行为,努力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企业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牵头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
(三)广泛开展文明交通“三让”活动。要在加强对全社会城市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同时,以“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交通“三让”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停车,努力在全市形成“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结合城市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开展强化城市交通法规专项整治,重点查纠机动车、行人随意斜插、横穿道路及交叉路口违章闯红灯等行为,对中心城区重要路段,加强警力,强化管理,加大查处力度。(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四)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要广泛组织中小学生与家长和亲友签订“文明一起走”共勉协议书,举办“告别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小市民”签名仪式、征文竞赛、主题班会和各种交流观摩活动,设立校园文明监督岗、评选校园文明之星、制定教职工和中小学生文明规范用语以及组织学生志愿者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开展劝导等活动,努力营造“小手牵大手,文明一起走”的浓厚氛围。(牵头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