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宜昌中银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宜府函[2006]8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宜昌市东山大道285号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宜市国土资文〔200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城区居住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收回宜昌中银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东山大道285号1196.4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准确面积以地籍测量面积为准),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