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农村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建设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逐步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强化污染防治。(1)加强乡村工业污染防治。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将乡镇工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推进工业企业进园区,实现污染集中防治;加大执法力度,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逐步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2)综合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根据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3)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远离居民区、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及省级以上公路。加强对养殖企业超标排放的治理,积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地采取生产沼气、堆肥、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2.加强生态保护。(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积极开展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有效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积极开展土地退化和矿山植被破坏的生态修复,重点是沙化土壤的地力恢复和退役矿区的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因不合理开发导致新的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
3.推进环境建设。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做到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
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加强农村环境的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县级监测站和执法机构的基础设施、装备和人员队伍建设,设立乡镇环保专管员,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农村环境监管。
5.积极开展环境优美村镇创建活动。着眼于以环境保护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突出地方特色,积极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基础的村镇率先达到市级、省级环境优美村镇标准。重点扶持社会基础好、经济实力强、生态环境优的村镇积极争创国家级环境优美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同时,实行以奖代补,对获得称号的镇、村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