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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局山西省“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六)医药产业
  发挥资源和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创优品牌、仿研结合、做强园区,进一步提高我省化学和医药产业整体素质。围绕大同、太原、晋中、运城、长治、候马六大医药产业集群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在宣传商标、树立品牌形象上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中成药和天然药物、新开发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强化培育山西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力度,到2010年,达到60%以上中成药、中草药和化学药品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培育80件山西省著名商标、6-8件驰名商标、1件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七)新型材料产业
  围绕阳城、朔州陶瓷工业园区,运城、太原、阳泉磁材基地,以钕铁硼磁性材料、纳米材料、耐火材料、高岭土材料、高性能陶瓷和纤维材料等新型材料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在产品种类上注册商标,帮助企业培育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到2010年全省新型材料产业产品80%以上使用自主商标,培育50件著名商标、2-4件驰名商标、1件在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八)旅游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围绕大运、沿黄、太行三条旅游经济带,培育佛教古建、晋商民俗、寻根觅祖、沿黄风情、太行传承、红色经典精品品牌,实施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主要引导企业积极推行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并采用先进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到2010年,使70%的旅游文化产品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培育50件著名商标、2-4件驰名商标,1件在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九)“三个企业方阵”
  “三个企业方阵”,是促进我省经济科学发展的联合舰队和经济崛起的脊梁,也是“十一五”期间培育发展的重点。主要着力引导企业依产品分类注册商标,并根据三个方阵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对企业分类指导,进行品牌经营。围绕第一方阵、第二方阵企业培育并争创一批驰名商标和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商标;围绕第三方阵企业培育认定一批山西省著名商标,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
  以上述七大重点领域和“三个企业方阵”为核心,加强出口企业商标战略工作,引导扶持出口企业创立并使用自主商标,形成一批出口自主品牌。鼓励和引导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及专利申请,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延伸。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品牌,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着力创建国际品牌。
  三、“十一五”商标发展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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