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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贸企业:

  2007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做好黄金周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保证全市人民欢度节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现将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五一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市商务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信息引导市场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居民消费安全。

  二、丰富节日市场商品供应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增加生活必需品供应品种和数量,确保节日期间商品供应充足。要制定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事件。要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促销费”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流通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安全消费、循环消费和持续消费的功能,以培育农村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通过完善流通网络,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加强公共信息服务,改善消费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各商贸企业要根据节日市场消费结构变化情况,大力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合理调整市场商品品种、档次结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促销活动。

  三、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督导商贸企业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对于存在食品质量问题的商品,要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督促企业销毁,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集中开展酒类、肉类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不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假日市场。加大对家禽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制度,强化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环节的防疫消毒处理。各商贸企业要认真执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协议准入、检验检测、索证索票、溯源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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