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落实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
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坚决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继续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已列入关闭计划的要立即关闭、关实关死,对明停暗开、违法违规生产的要严厉打击,防止非法生产。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和尾矿库、油气井、采石场等重点防控,防止透水淹井、垮坝、坍塌和井喷、油气泄漏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高温钢水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运输安全。认真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安全。同时,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石油、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军工、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消除的必须停产整顿。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订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要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各级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
当前气温升高,风干物燥,正处于各类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级林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高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区域的巡视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林区风景名胜点游客野外用火的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气象、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火险天气分析和监测,及时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要全面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提前安排好人力、物力,森林扑火队伍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火警,要迅速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