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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十一、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作用,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十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农村党员受教育、农民群众得实惠,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以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五好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抓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支持农村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到2008年全面实现“基础设施完备、基本制度规范、基本功能健全、活动开展有序”的目标。

  (三十五)不断完善农村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广议事恳谈会、户联责任区等群众首创的自治形式,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村民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

  十二、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十六)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负责,市县两级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全市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层层建立坚强有力的新农村建设领导体系,形成高效权威的协调统筹机制。努力营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科学制定干部考核体系。

  (三十七)建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全市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今年市级安排财政支农资金2200万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新农村建设。要创新投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探索建立政府补助、参股经营、以钱养事、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担保融资等机制和方式,扩大支农资金来源。同时,要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家园,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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