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县、乡、村各级要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分阶段实施方案,制定好农民增收、社会发展、文明建设、民主管理、城镇和村庄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并以此编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按程序上报审批。《宜昌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7月份完成,各县市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9月份前完成。全面启动乡村布局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内完成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四)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1至2个农民自愿、基础较好、班子得力的村先行试点,上半年完成示范点的各项规划,年内正式启动。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村庄整治结合起来,以“十镇百村”村镇建设为基础,争取省级投资1000万元,年内抓好1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启动100个中心村的村庄整治工作。
(五)尊重农民意愿,讲求工作方法。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绝不能急于求成。要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在新农村建设上,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特别要防止出现以各种名义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
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六)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树立大农业、大食品、大市场的观念,用工业化的思路谋划农业,把农业生产当作第一车间,突出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加速发展农村流通业,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重点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使粮食总产稳定在140万吨左右。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基本农田,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七)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筹资6000万元用于标准化农田基本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落实250万元资金,用于农机具购机补贴,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地区的机械作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