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调查的质量,要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的要求,对布点、现场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全程序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我省土壤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山西省土壤调查领导组,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顺通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由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担任,领导组成员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局、省质监局、省地勘局、省农科院等相关部门组成。
土壤调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土壤调查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审定土壤调查项目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落实和安排年度工作经费;协调相关和督查相关厅局的工作落实情况。
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局巡视员杜培仁担任。省土壤调查领导组办公室设总体设计与集成组、协调督查组、技术指导组、土壤修复组、经费管理组(各组的职责由省土壤调查领导组办公室另文下发)。
为充分发挥我省各相关部门专家的作用,为全省土壤调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持,成立山西省土壤调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及科研院所推荐本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组成,报省土壤调查领导组审定。
省土壤调查领导组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省测绘局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省级1:25万电子地图
11个市及119个县(市、区)的1:5万电子地图
11个市及其城区1:1万电子地图
全省水系、土壤、交通等专用地图
(所有用图严格按国家保密的相关规定,按密级程度进行严格管理和使用)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提供
山西省多目标区域化学调查
山西省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
山西省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与监测
山西省土地利用相关资料
3.省农业厅提供
按全省土壤调查定点布设方案中所布点位
土壤PH、全氮、全钾、全磷、有机质含量、土壤颗粒组成分析、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硝酸盐含量、有效态磷含量、碳酸盐含量(土壤容量、盐分、水分由省环保局完成)等全部数据和备存样品
4.省林业厅提供
全省植被图
全省湿地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