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乐(山)仁(寿)公路乐山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发[2007]20号 2007年3月29日)
乐山市交遁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乐(山)仁(寿)公路牙井段试行伙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乐市交[2006]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道XLl3线乐(山)井(研)路长36.1公里,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2]228号文批复,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立项,并纳入乐山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实施(川交公路[2004]119号文)。该路段按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已交工验收。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327号文核定的概算投资为11039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3810万元(国债资金600万元,交通部车购税资金1000万元,省补助706万元,地方自筹1504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7229万元。
根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收费公路建设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要求,鉴于你市已对政府还贷公路实行了“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管理,同意将该路段与已收费的国道213线井研城南至仁寿交界处的14公里二级公路和省道305线大佛绕线段10.7公里一级公路进行整合,整合后的乐山至仁寿公路里程为60.8公里。
国道213线井研城南至仁寿交界处的14公里二级公路的投资和债务,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8]141号文批复国道213井研段30.2公里总投资6419万元(其中有偿投入为4992.7万元)每公里平均投资造价计算,其总投资为2975.7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661.2万元,有偿投入为2314.5万元。
省道305线大佛绕线段10.7公里一级公路的投资,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6]12号文批复省道305线乐夹段41公里总投资54005万元(其中有偿投入35105万元)每公里平均投资造价计算,其总投资为14094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4932.4万元,有偿投入为9161.6万元。
乐仁公路60.8公里的总投资为28108.7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9403.6万元;有偿部分为18705.1万元。经审查,同意乐仁公路乐山段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偿还银行贷款。
二、收费工作由乐山市交通局领导和组织管理。试收费期限从2007年4月8日至2009年10月8日止。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申报正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