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和可降解农膜,控制农村面源污染;距海岸线5公里陆域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化肥和农药;创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
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专栏5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略)
2.保证饮用水安全
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对新增饮用水源划定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要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利用5年时间,将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农田用地及果树用地退耕还林,杜绝农药、化肥污染,为库区营造一道绿色屏障。
加强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环境整治,依法关停流域内的化肥、造纸、金矿、大型禽畜养殖场等污染企业;结合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定点存放生活垃圾、清理河道垃圾;加大城市郊区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对于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上游地区超出大连市行政管辖区域,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的协调,力争将两个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纳入省政府和相关地区同类规划,关闭流域内的金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上述地区影响水源的企业污染和生活污染进行治理,对关闭的企业进行补偿。
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流域内的所有企业均需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安装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的切断设施。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水域发生突发污染事件时,由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用水安全警报;当饮用水源地受到污染时,立即关闭水源地,并启动饮用水备用预案,保障饮用水的基本供应和用水安全。
3.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保护
扭转自然保护区建设“重数量、轻质量”的现状,加强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快老铁山、城山头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设立自然保护区界标,完成保护区核心区封闭管理,减少人为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干扰。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新建居民区和生产设施,现有居民和企业,按规划逐步迁出。
在保护区外围地带,严格控制污染治理难度大、资源消耗大和影响自然景观的项目建设,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自然景观不受影响。
新增步云山水源涵养、黑脸琵鹭等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建立长山列岛海岛型海洋生态示范区。建立和完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
4.林业生态建设、水土保持
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改善生态环境为主题,规划各类造林170万亩,植树4亿株。到2010年,全市有林面积由715万亩增加到85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1.5%提高到45%。
重点抓好海防林带、生态河治理、荒山造林补植、生态文明村、绿色通道、林业发展、资源保护和科技支撑的“林业八大工程”建设。沿海防护林工程以建设和完善泥海岸基干林带为重点,全面实施黄、渤海沿岸荒山造林补植和低效林改造工程;水源涵养林和生态河工程以大中型水库区域和主要河流源头、两岸为重点,全面实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护岸林建设;荒山造林补植工程以瓦房店市西北部、西南部风沙干旱和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全面抓好区市县零星荒地、裸露隙地、劣质林的造林、补植和改造。
主城区及郊区建设高标准森林公园;新城区及周边以森林生态升位和建设绿化型工厂、小区为重点;卫星城及周边以生态恢复、扩大资源为重点;长海县以建设生态花园式海岛为重点。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展大连市湿地资源调查,明确大连市重要湿地及湿地保护区的范围,严禁从事不符合保护区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占用湿地。
加大水土保持工程开展力度,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土地整治、防风固沙、泥石流防治等工程措施。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要先封山育林、育草,进而营造水土保持林、薪炭林,采用坡耕地修建水平梯田工程、果园工程、小型蓄排工程等一系列的工程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开展区域为中、北部土石质山和中部的低山丘陵缓坡等土壤侵蚀高、中敏感区。加大水土保持监测力度,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行农林一体,完善农村生态防护林网建设,保护耕地,涵养水土。弃渣、尾矿的堆放须配套拦渣、护坡工程,防止风吹雨蚀流失。
5.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
对主要城镇周边,甘井子行政区内以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水源地等周边矿山,要依法进行关闭和生态恢复治理,并禁止新建矿山项目。严格审批与控制其他区域新建矿山项目,制止各类矿山的无序无度开发。在全市现有矿业中,积极提倡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剥离-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整治工作,研制产生地质灾害的机理模式、预测模型,提出土地治理的科学措施,全力推行集约化、规模化开采的绿色矿山建设。取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石材、采矿企业,淘汰破坏山体景观环境的传统石灰石开采工艺。
6.海洋资源保护
贯彻实施《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加强对海域、岸线、滩涂等资源的保护,加大海域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滩涂湿地、盐田、岛屿等不可再生资源。
继续清理南部沿海养殖台筏,完成小平岛至金石滩沿海水产养殖台筏的清理整治。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大力发展清洁养殖,减少海水养殖污染。
严格控制岸线的使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占用;严格保护自然岸线,禁止在自然岸线填海造地,保护滨海地质风貌特色;港口、工业、公共岸线填海需控制填海规模;严格控制与岸线对应水域的使用。非临港产业原则上不得占用岸线资源和圈占海域;合理、集约开发深水岸线,统筹协调港口建设与工业、旅游、居住、水产、盐业等方面用海关系,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7.耕地资源保护
完善土地使用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土地复垦和整理,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依法实行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加大墙体材料革新,严格限制毁田烧砖。加快农田基本建设,如修筑梯田、平整土地、修建灌水工程等,促进土地潜力的发挥,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增加有机粪肥的使用、秸杆还田、广种绿肥、轮作倒茬等手段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要稳定在3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不低于80%。
8.海水入侵控制与地下水保护
加强科学管理,限制地下水的超量开采。近海井群取水要限制动水位不低于海平面,保持海水与地下水的相对动态平衡。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对于局部可利用的地下水资源要进行科学论证和水文分析,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水。
在丰水期滨海岩溶区,应采取逐级拦蓄地表水方式,激发回灌量,使地表径流转化为地下径流。在区域降落漏斗区等局部地段要按季节进行控制开采;井群区要合理安排,间隔开采。
鼓励兴建地下水库和“河道水库”工程,拦蓄地表水,使地表径流转化补充为地下径流,迅速恢复良好的地下水环境。在河口感潮段,采取修建沿海阻水墙的措施,防止海水直接侵入。
在海水入侵区的重点地段建立常年水质监测线或入侵监测网,密切注视海水入侵的扩散与发展,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视海水入侵防治的研究,增加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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