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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计划的通知

  (三)省、市二级全科医学培训机构要在省、市卫生厅、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功能和培训指导作用,确保全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序进行,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四)各培训基地(理论、临床、社区)要按照大纲要求制定培训实施计划,配备优秀教师授课和带教,各市州卫生局要协助做好培训基地之间的协调与衔接,保证学员理论与实践学习目标的落实。
  (五)依据本计划,各地要在2007年4月底前制定出详细工作计划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附表:
  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任务表

┌─────────┬───────────────┬──────────────┐
│   名 称    │      现有机构      │    现有卫生人员数    │
│         ├───────┬───────┤    (医生、护士)    │
│         │   中心   │   站   │              │
├─────────┼───────┼───────┼──────────────┤
│   长春市   │   24   │   119   │      1970      │
├─────────┼───────┼───────┼──────────────┤
│   吉林市   │   9    │   165   │      1776      │
├─────────┼───────┼───────┼──────────────┤
│   延边州   │   6    │   23   │      142       │
├─────────┼───────┼───────┼──────────────┤
│   四平市   │   9    │   66   │      332       │
├─────────┼───────┼───────┼──────────────┤
│   通化市   │   9    │   69   │      513       │
├─────────┼───────┼───────┼──────────────┤
│   白城市   │   3    │   7    │       84       │
├─────────┼───────┼───────┼──────────────┤
│   辽源市   │   4    │   19   │      522       │
├─────────┼───────┼───────┼──────────────┤
│   松源市   │   1    │   4    │       67       │
├─────────┼───────┼───────┼──────────────┤
│   白山市   │   5    │   22   │      422       │
├─────────┼───────┼───────┼──────────────┤
│   合 计    │   70   │   494   │      5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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