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计划的通知

  (一)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采用理论讲授,小组案例讨论,临床和社区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开展培训。培训学时为500学时。
  (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采取理论讲授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并辅以自学的方式。培训学时为240学时。
  五、培训的重点内容
  (一)全科医师培训的重点是全科医学基础、全科医疗、社区预防、社区保健与康复、全科医疗相关的技能训练。
  (二)社区护士培训的重点是社区卫生服务概论、社区护理概论、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特殊人群的保健、社区常见传染病的护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社区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护理及康复、社区精神卫生及精神障碍者的护理管理、社区紧急救护、临终关怀、社区常用护理技术操作。
  六、培训考核
  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使用“吉林省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教材”,统一按卫生部印发的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核和结业考试。理论、实践技能考核由各市州卫生局组织,结业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吉林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从事社区医疗(护理)卫生服务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评估与监督
  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地培训实施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业务指导、评估、考核、督导情况以整改通知形式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要求限期改进工作,并提出下阶段整改措施。对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并且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利、培训效果差,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八、培训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的领导和组织管理。把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并列出专项经费用于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师资培养和基地建设,推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二)严格按照“吉林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标准”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医学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全科医学“理论、临床、社区”培训基地,为培养社区卫生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培训质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