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申请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省经贸委提出换证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企业名称,应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省经贸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核发新证书。
变更企业名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更改企业名称申请表(见附件五);
(二)新、旧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经省级企业标准管理部门备案的新企业标准及编制说明;
(四)原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第二十五条 企业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或者因毁坏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可向省经贸委申请补办。省经贸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补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申请补办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六);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刊物刊发的作废声明。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在法定工作日内向省经贸委提出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换发及变更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申请人在每周一提出申请的,省经贸委应当场决定是否受理或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省经贸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第二十七条 省经贸委在受理申请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其所需要的时间。现场审查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
第二十八条 农药产品出厂必须标明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第二十九条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每年的二月一日前,企业应当将其上年农药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填报农药生产年报表(见附件七),报送省经贸委,省经贸委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条 申请企业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经贸委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其农药生产资格:
(一)已取得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的实际情况与上报材料严重不符的;
(二)擅自变更核准内容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经贸委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注销或吊销其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一)经复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
(二)连续两次经省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三)将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转让其他企业使用或者用于其他产品的;
(四)在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内,国家决定停止生产该产品的;
(五)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
第三十三条 承担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由省经贸委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其承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资格。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农药企业核准申请表
二、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申请表
三、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表
四、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生产条件审查表
五、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更改企业名称申请表
六、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七、农药生产年报表
八、原药来源证明
附件一:
农 药 企 业 核 准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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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申请的生产类型 │
├─────────────────┬──────────────┬───────────┤
│原药 □ │加工(复配) □ │分装 □ │
├─────────────────┴──────────────┴───────────┤
│ 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
│企业地址 │注册地 │ │
│ ├──────────────┼────────────────┤
│ │生产地 │ │
├────────────┼──────────────┼─────────┬──────┤
│注册资金(万元) │ │企业性质 │ │
├────────────┴──────────────┴─────────┴──────┤
│ 拟建项目情况 │
├────────────┬───────────────────────────────┤
│产品名称 │ │
├────────────┼──────────────┬─────────┬──────┤
│项目总投资 │ │年设计生产能力(年│ │
│(万元) │ │/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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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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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投产时间 │ │产品登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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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原药:化学反应式,流程图;加工、复配:方块图) │
│ │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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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资质等级 │ │
├──────────────────────┴─────────────────────┤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
│原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资质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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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复配) │环境影响报告表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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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装 │环境影响登记表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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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意见: │
│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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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生产主管部门意见: │
│ │
│ │
│ │
│(单位公章)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意见: │
│ │
│ │
│(单位公章)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