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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系统“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深入调研阶段(2007年4月-10月)。根据支农新形势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农村金融、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支农资金整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调研课题,各级农业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农业农村基层现状,认真总结调研财政支农方面的经验、典型和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配合“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统一组织几次全省农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规章、资金绩效评价和县级报账制的规定和要求。

  (五)总结上报阶段(2007年10月-11月)。各市农业部门要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支农资金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并于11月底前书面报送省厅财务处。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农业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按照会议要求,抓紧行动、抓紧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扎实地组织实施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的同志要靠上抓,农业财务系统要全力以赴。省农业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农业部门管理年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支农工作重点,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指导做好各项工作。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级农业部门财务处(科)长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这项工作。上级农业部门不定期派出督导组或检查组,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了解各地的活动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

  (四)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切忌流于形式,避免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对于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抓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对于资金监管薄弱环节和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纠正,坚决堵塞制度漏洞,防微杜渐。

  (五)加强教育,深入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和培训,使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省农业厅将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经验交流。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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