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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系统“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创新机制。一是创新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会商制度、立项评估制度,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到财政支农布局的筹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科学合理。二是创新实施机制。大力推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公示公告制,专家和中介评审制等,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调动项目各方特别是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资源共同参与。三是创新监管机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农业财政项目特点,积极配合做好农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和推行农业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等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今年,省厅将组织专门力量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活动,对农村户用沼气、测土配方施肥、农民培训、优势农产品提升、绿卡工程、良种补贴、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专项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检查,重点检查比例要达到50%以上。同时,加大对违规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各级农业部门要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支持下,结合农业财政专项的特点,组织力量在农业系统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专项审计,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

  三、方法步骤

  我省农业系统“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从2007年4月开始,分为动员部署、制度健全、重点检查、深入调研、总结上报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4月中下旬)。制定下发《山东省农业系统“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省农业厅机关部分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在全省农业系统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对各市农业部门贯彻落实省视频会议精神进行调度,各市农业局将会议贯彻情况于4月30日前上报省厅财务处。

  (二)制度健全阶段(2007年4月底-5月底)。一是搞好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与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交叉与对接,切实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严格按规定办事。二是对于暂时没有建立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农业财政项目,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留制度空白。三是在严格遵照执行财政部门发行的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各级农业部门可根据实际,补充具体资金管理细则,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7年6月-8月)。省农业厅组织专门力量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活动,对农村户用沼气、测土配方施肥、农民培训、优势农产品提升、绿卡工程、良种补贴、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专项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严肃的检查,重点检查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农业部和省财政厅开展全省农业财政专项检查。针对支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领域和地区,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各市农业局要将自查结果于8月30日前书面上报省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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