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07]7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2006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及市属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乌鲁木齐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超额完成了全年“两拆”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建委等4个突出贡献单位、天山区人民政府等10个先进单位、天山区行政执法局等13个先进集体、董立新等5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部门要向先进学习,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加快构建和谐首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2006年度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06年度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突出贡献单位(4个)
市建委 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 市执法局
二、先进单位(10个)
一等奖:天山区人民政府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新市区人民政府、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头屯河区人民政府、东山区人民政府、达坂城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
三、先进集体(13个)
天山区行政执法局 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
新市区行政执法局 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
头屯河区行政执法局 东山区行政执法局
达坂城区行政执法局 市行政执法局指挥督查处
市行政执法支队 市水务局河道监察大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征迁办 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房产局
四、先进个人(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