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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7年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坚持城市发展“南控北扩、东延西进”战略,拉大城市骨架,引导分散中心城区商贸流、人流、车流,缓解中心城区环境容量压力。
  首先从规划入手,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建设强度、密度,中心城区不再安排工业项目,建设重点转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落实城市住宅建设规划,严格规划审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等商住密集区原则上只拆不建,将建设重点向新市区等区域转移。从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入手,合理建设布局,打通引风通道,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环境容量。其次是新建和改造新华南北路、河南东西路、喀什东路、水区创业路等11条道路。续建城北主干道、文光路北延、外环路等14条道路工程。城市管理上全面启动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主干道路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占道停车、早夜市管理、拆除违法建筑、违法广告牌匾、科学合理设置市容环卫设施、停车泊位、广告位;根据环境质量的改善需求,加大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减少路面扬尘,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完善城市垃圾处置,加强渣土管理,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三是开展文明施工工地创建工作,全面普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所有施工工地均按要求采取作业面遮挡,禁止高空抛洒等。坚持以区为主、部门配合的工作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科学管理,严格要求,实现空气质量与城市市容环境的和谐统一。
  (三)实施清洁能源工程,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扩大热电联产覆盖范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要求,将首府年原煤消费量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开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供暖及工业生产等方面的推广工作,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暖面积增加50万平方米。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扩大风力发电开发规模,提高风电的上网供电比例。实施大面积集热工程、生物质能源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试点工作。
  完善城市热网建设,在保证现有800万平方米的热电供热面积的基础上,完成南区热网新增4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建设,减少烟尘排放量7200吨,积极筹备城市中部区域和城市北部区域的热网建设,筹建4台300兆瓦发电机组,利用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公司、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公司及自备电厂的余热,为增加热电供暖面积做好前期工作。
  (四)推进锅炉并网工程,结合热网建设,对分散锅炉实行并网改造,加大对燃煤设施的运行监管,保证实现达标排放。
  进一步加大分散燃煤锅炉及燃煤小锅炉的拆并力度,完成城乡结合部3000台燃煤小锅炉的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继续推进分散燃煤锅炉的并网改造,降低原煤消耗3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192吨。对现有44家集中供热站管网进行改造,整合集中供热锅炉房,实行联网运行,确保供热安全,提高能源利用率。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要落实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东山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落实好“高污染燃料”严管区建设工作。在巩固已建成“烟尘控制区”的基础上,扩大建成区内的“烟尘控制区”建设面积,力争建成区内全部建成“烟尘控制区”,通过严格管理,实现“烟尘控制区”内的燃煤设施90%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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