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发电排序调度方式,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水电、核电、余热余压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优先安排低煤耗、低排放机组发电,逐步采取“上大压小”的措施,鼓励发展热电冷三联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布发电和热电企业综合能耗指标,实施发电企业用能效率、热电企业供热水平与机组发电量计划挂钩管理。电力企业要制订节能降耗考核办法,努力降低能耗。坚持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并举,加强需求侧管理,利用价格杠杆挖掘低谷用电潜力,推广冰蓄冷等负荷转移技术,促进用户用电负荷移峰填谷。加快电网建设,优化配电网供电范围。进一步推广应用无功补偿设备,提高终端电压质量和功率因素水平。
六、严格建筑节能规范管理。统筹考虑城乡空间布局、规模控制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安排,根据能源环境等要素的承载能力制订建设规划。新建公共建筑必须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在项目的设计、建造或改造中,要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使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材料。既有公共建筑,要积极制订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高能耗的既有公共建筑要逐步进行节能改造。依法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方案及措施的专项审查管理,强化参建各方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对未经节能专项审查或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立项,不准开工、验收备案、销售使用和评优。建立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
七、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快新型保温隔热墙体材料的发展与应用,推进建筑节能材料的产业化。落实禁止粘土砖生产和使用的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对粘土砖瓦行业的整治。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重点发展以工业尾矿、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渣土、煤矸石、江河湖海泥、城市垃圾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降低万块标砖综合能耗。
八、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引导运输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促使运输企业调整经营结构,统筹各种交通运输模式的有机衔接和交通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优先发展城乡公共、水运和轨道交通,提高运输效率。鼓励企业发展重型、厢式化运输车辆和大吨位、特种运输、专用运输船舶等节能先进运力,推行内河标准化船型,降低吨公里运输能耗。鼓励使用醇类、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倡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小排量汽车,加快交通领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