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着力提高简报质量、压缩简报数量。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对现有的工作简报及内部刊物进行清理压缩,该停的停,能并的并。保留必要的工作简报及内部刊物,要主题鲜明,内容简明扼要。除反映重要工作和突发性事件的简报需直接报送市政府外,反映日常工作和一般性情况的简报不得向市政府报送,也不得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随意发送。市直部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和企业的工作简报及内部刊物不得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
4.规范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管理。市政府领导或者市政府领导委托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主持召开的办公会议,如有明确政策性意见的,由市政府办公厅相关综合处负责起草、送审和印制会议纪要。如市政府领导直接到部门或基层现场办公,则由所到部门或工作涉及的主要部门承办会议纪要初稿,重点将会议研究确定的内容和事项及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相应综合处,审核后报领导审签。属于一般性工作要求,或者没有明确政策性意见、属于协商性事项的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再印发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厅相应综合处按照备忘录处理。
5.及时落实反馈市政府领导各类批示件。对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具体负责落实,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不能按期反馈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对市政府领导批示需多个部门办理的公文,牵头部门要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提出明确意见后,由牵头部门统一汇总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一般不再单独向市政府报送同一内容的文件。
6.规范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汇报材料。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县(区)政府或市直部门领导向分管副市长汇报同意后,到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填写《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要统一汇报材料格式,其标题为“关于×××××问题的汇报”,印制要规范(格式样式详见附件)。除特殊情况外,会议材料要印制50份,于会前一周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7.规范报送市政府领导讲稿。以市政府名义举行的会议(活动)或上级领导来溪检查,需市政府领导到会讲话或汇报的,领导讲稿由承办部门负责起草初稿,要求文种正确(按领导讲稿分类合理确定),格式规范(详见附件2),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文字简炼,语言通顺。领导讲稿报送具体要求是:一要报送领导讲稿全文,同时附带会议日程、本部门领导在同一会议上的讲稿以及与领导讲稿内容有关的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等背景材料;二要保证报送时间。一般在会议(或活动)正式召开(举办)前一周(特殊情况最迟提前三天)报送;三要严格审核。报送市政府的领导讲稿,承办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审核并签字;四要按照规范的报送方式和渠道报送,即A4纸质文稿一份,同时带WORD格式电子文档(软盘或U盘,也可网上传输),直接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相应综合处,相应综合处审核整理后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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